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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韩生活

F-3配偶在韩国能工作吗?2026年资格外活动许可须知

记者 Kim Taechoul发布 KST
✓ 核实 2026-11-01 · 对照官方资料查看原文 ↗为首次访韩旅客办的报纸 · 每天早晨 · 韩语·英语·日语·中文·越南语·印尼语
图示:韩国观光时报 — 因未能找到可用照片,依本文「一览」内容绘制而成 · 核实 2026-11-01

本文适用于本人持工作签证(E系列等)在韩工作、配偶以F-3(随行)资格一同来韩的外派家庭。以观光或短期出差来韩的家属不适用。

结论:仅凭F-3签证本身,配偶不能从事营利活动。要开始工作前,须先到出入境·外国人厅申请"资格外活动许可",可被允许的行业与范围取决于本人(外派员工)的居留资格种类。

不知道的话:未获许可擅自工作属于违反《出入境管理法》。多份法律资料一致指出,涉及无证雇佣相关条款的处罚上限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,000万韩元以下罚款,一旦被查还可能被强制遣返。这份许可文件须由配偶本人亲自办理,不是公司律师事后能代为补救的。

一览

申请对象——希望工作的F-3随行配偶·受理地点——居住地管辖出入境·外国人厅(须在Hi Korea预约)·审核依据——外派员工本人的居留资格类别(专业技术E-1~E-7系列,还是投资·优秀人才类)决定可允许的行业与范围·咨询电话——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。

核实的依据

法务部出入境·外国人政策本部指出,持F-3(随行)资格者若要从事营利活动,须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,许可范围与担保人(外派员工)本人的居留资格相关联。多份签证专业资料说明,专业人才(E-1~E-7)配偶获批范围较窄,仅限专业职类等,而优秀人才邀请配偶获批范围相对较宽,但本次核实未能取得法务部或Hi Korea按行业列出的官方许可清单原文——申请前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·外国人厅或1345说明具体居留资格,确认实际允许范围。另有信息称2026年部分专业人才配偶的许可流程有所简化,但同样未能经法务部官方公告核实,故仅作为"推测"记录。以上内容于2026-11-01通过比对多份签证指南资料与《出入境管理法》下资格外活动许可制度的说明核实。

本文为官方资料整理而成的介绍,并非法律、医疗或金融方面的专业建议。

行程阶段:旅途中 · 核实 2026-11-01

来源·撰写方式 — 韩国观光时报编辑部撰写 · 查看原文机构自行发布 · 一个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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